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判多久?
構成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一般判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本罪的客體為雙重客體,即國家對生產、銷售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等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權、生命權。生產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判多久?的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生產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的產品,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