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自由權包括哪些
人身自由權包括: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拘禁、逮捕、剝奪、限制;2、人格尊嚴不受侵犯,指與人身有密切聯(lián)系的名譽、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4、通信自由,指公民根據自己的意愿進行通信,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人身自由權包括哪些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條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第一百一十條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第一百一十二條自然人因婚姻家庭關系等產生的人身權利受法律保護。第一百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第一百二十九條民事權利可以依據民事法律行為、事實行為、法律規(guī)定的事件或者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方式取得。第一百三十條民事主體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權利,不受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