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帶駕駛證被處罰,去處理的時候需要帶行駛證嗎
未帶駕駛證被處罰的,去處理違章行為時需要帶行駛證。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未隨車攜帶行駛證,將會被處罰款20至200元,記1分,扣車。處理罰款時需提交行駛證、駕駛證以及身份證等證件。未帶駕駛證被處罰,去處理的時候需要帶行駛證嗎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條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或者未隨車攜帶行駛證、駕駛證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機動車,通知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xù),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當事人提供相應的牌證、標志或者補辦相應手續(xù)的,應當及時退還機動車。故意遮擋、污損或者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條的規(guī)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