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的法定程序
拆遷的法定程序:1、房屋拆遷部門向主管部門申請拆遷許可。2、發(fā)布拆遷公告。作出拆遷決定的縣級以上政府應在拆遷范圍內進行公告,公告內容中應包括拆遷補償方案。3、與被拆遷人協(xié)商拆遷補償事宜,并簽訂拆遷補償協(xié)議。4、在被拆遷人按照拆遷補償協(xié)議約定搬遷后,實施拆遷。拆遷的法定程序的法律依據(jù)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條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