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完畢后的責任
合同履行完畢后的責任,在我國民事法律上指的是履行義務的當事人需要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舊物回收等附隨的義務。在合同中雙方當事人都要遵循誠信原則,不能惡意損害對方的權益。合同履行完畢后的責任的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睹穹ǖ洹返谖灏傥迨藯l債權債務終止后,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等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舊物回收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