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轉包與形式
轉包是指承包單位不行使承包者的管理職能,將所承包的工程完全轉手給他人承包的行為。
轉包形式有兩種:一種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轉包給他人;另一種是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義轉包給他人即變相的轉包。二者只有形式的不同,并無實質的區(qū)別。因此,建設部明確規(guī)定,承包單位在承接工程后,對該工程不派出項目管理班子,不進行質量、安全、進度管理,不依照合同法約定履行承包義務,無論將工程全部轉包給他人,還是以分包的名義將工程肢解后分別轉包給他人的,均屬轉包行為。